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(第292号) 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 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和《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》(工信部电管函〔2010〕64 号) 文件精神,工信部系统升级后网站主办者备案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:

个人备案
企业备案
  所需材料 说明 查看示例
网上传送 网站负责人半身照电子档 膝盖以上,白色背景,图片效果要清晰,电子档发至备案客服QQ 查看示例
快递资料 网站真实性核验单 必须打印在一页纸上,第一页下方手抄承诺。两份 查看示例
域名注册证书 域名注册人必须跟网站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查看示例
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查看示例
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 查看示例
客户基本情况表 填好后与备案专员核对,再快递 查看示例
注:所有打印文件,必须负责人按手印。所需文档资料请联系客服发送。